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院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

2016/12/05 阅读次数: 作者:丨来源: 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加考核人员:院全部事业编制教职工。考核时间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考核依据

院考核工作按照学校年度考核工作要求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中央财经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任暂行办法》、《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教学、科研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三、考核组织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院考核聘任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负责。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应根据院各类人员自身岗位的不同,在考核内容上有所侧重。总体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教书育人、职业操守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效等;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在一般考核的基础上,教学科研岗、科研岗人员要重点总结本年度内为提高自身教学、科研工作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在研的科研课题、新申请的科研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主编和参编的著作(教材、译著等)、获奖情况等;承担的学校或研究院公益或辅助性工作,存在的不足、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以及下年度课题申报和提高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思路、目标和长远打算等。行政管理岗人员要重点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管理能力提升、在岗工作情况及今后目标打算等。

五、考核形式

1.本次年度考核采用集体述职的方式进行,教职工要对照岗位职责,全面总结本年度履职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客观查找不足。教学科研岗、科研岗人员填写《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人员成果与自评表》(附件2);管理岗、思教岗人员填写《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人员自评表》(附件3)。

2.教职工全员述职,述职内容应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并明确给出自评结果。述职时间原则上每人10—15分钟。

六、考核结果评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标准为:

(一)优秀: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突出,并能够全面履行岗位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占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

(二)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校院考核要求的工作任务。

(三)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差,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能完成校院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年度考核的具体要求及特殊情况按学校规定处理。

七、考核时间进度安排

1.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10:30前,教学科研岗、科研岗教师将自己新申请或发表但尚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登记的项目、论文、专著、教材、译著、获奖等完成登记工作,并同时于该时间前向院办公室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以便研究院和学校进行审核确认。研究院考核时将严格以此系统中学校通过的项目或成果为准。

2.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10:30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分别将个人《教职工考核登记表》、《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人员成果与自评表》、《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人员自评表》交院办公室。

3.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2:00—5:00,研究院在院会议室进行本年度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述职考核工作。

4.2016年12月8日,研究院分别向组织部和人事处报送我院考评结果。

5.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8日,学校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院并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

6.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00—5:00,院全体教职工须到院办公室对人事处反馈的本人《教职工考核登记表》个人意见栏签署意见,院汇总后报人事处。未参加考核人员及未签署意见者后果自负。

附件1: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人员自评表

附件3: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人员自评表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100081

电话:62288950 传真:62288950

邮箱:guofangjingj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