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请准备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教职工,按照《关于为教职工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要求,于2014年9月23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信息(教职工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院办公室,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前去办理。
院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100081
电话:62288950 传真:6228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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