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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2011/03/0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丨来源: 丨

关于做好201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为了培养优良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在全校研究生中营造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氛围,学校决定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开展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自2011届始,我校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见附件1,附件2)有关规定,现就201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展检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不端行为检测;

2.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包括MBA、MPAcc、MPA、J.M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申请人数5%的比例进行检测。抽检名单的确定由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严肃负责,按照申请学位人数5%的比例(不足1人时以1人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随机确定抽检名单,并将抽检的名单于3月31日前报学位办。凡未按要求提交检测学位论文者(包括专业学位),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

二、检测组织

1.论文的提交要求

检测学位论文均需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文档内容仅限题目、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排版要求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及格式的规定》执行,命名方式为:学院_学号_学位(博士/硕士/专业硕士)_姓名.doc(如MBA教育中心_10034001_专业硕士_张三.Doc)。

2.检测的组织

各培养单位应汇总本学院待检论文统一提交学位办检测,学位办及时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要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的规定成立专家评议组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处理,答辩秘书应根据评议组的处理结果填写《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情况表》(附件3),通过检测的方可组织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3.复检

初次检测没有通过的学位论文,经修改后应进行复检。需要复检的研究生应填写复检申请表(附件4),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填写汇总申请表(附件5),向学位办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结果存在较大异议的,申请人应填写异议裁决书(附件5),提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

4.时间安排

初检的时间安排为4月1-15日,须提前初检的学院,应尽量汇总后到学位办检测,复检的截至时间为4月20日17:30分。各培养单位务必在检测时间窗口内,合理安排答辩日程。

三、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牵头,成立专家评议组,对检测报告进行鉴定,分析和判定。

2.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生学位论文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应对措施,由此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把关,对在检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看、仔细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以保证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3.研究生应切实加强学术道德自律,遵守学术规范,认真自查、自检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同时,希望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指导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4.各培养单位在答辩结束后提交答辩材料时,同时上报《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情况表》和《学位论文复检结果处理情况表》。

附件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主要检测指标说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情况表

附件4: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适用学生)

附件5: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适用学院)

附件6: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复检结果处理情况表

附件7: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论文检测异议裁决书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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