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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院201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2015/12/18 阅读次数:

院201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包括院全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具体包括院中层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和所有行政、教学科研、科研岗人员。考核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核依据

考核工作按照学校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中央财经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及《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中央财经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教学、科研考核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考核组织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院考核聘任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负责,由主管学术、思想治工作的副院长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政治方向、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配合及分工合作等;“领导能力”主要包括把握全局、科学民主决策,管理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效果,预防和处理突发及重大事件等;“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完成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等;“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民主监督情况等。

(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中层领导干部对照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就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与效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进行述职总结。

1.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其中“德”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坚持原则、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组织协调、决策与工作方法,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管理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长远建设与推进,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2.中层副职领导干部

其中“德”主要包括干部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坚持原则、团结合作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协调配合与工作方法,组织推动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管理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分管工作建设与推进,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应根据学校各类人员岗位的不同,在考核内容上有所侧重,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教书育人、职业操守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在一般考核的基础上,教学科研岗、科研岗人员要重点总结本年度内为提高自身教学、科研工作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在研的科研课题、新申请的科研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主编和参编的著作(教材、译著等)、获奖情况及院里年初规划的三篇论文进展情况等;承担的学校或研究院公益或辅助性工作,存在的不足、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以及下年度课题申报和提高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思路、目标和长远打算等。行政管理岗人员要重点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在岗工作情况。

五、考核形式

1.我院本次年度考核将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和民主测评与其他岗位教职工的述职和考核一同进行。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阶段学校将派员参加,并邀请分管校领导听取述职。

2.所有教职工要按照校院两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全面总结本年度的履职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客观查找不足。教学科研岗、科研岗人员并提前填写、提交《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人员成果与自评表》(附件2);管理岗、思教岗人员(含实际在我院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须提前填写、提交《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人员自评表》(附件3)。

3.每位教职工均应向全体教职工述职,述职内容应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并明确给出自评结果。述职时间原则上每人10—15分钟。

六、考核结果评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标准为:

(一)优秀: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突出,并能够全面履行岗位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占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比例以10%为限。

(二)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校院考核要求的工作任务。

(三)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差,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能完成校院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学校及各单位、部门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对于不适合在现岗位工作的,经其主动联系校内新的工作岗位后,人事部门可协助为其办理工作岗位调整手续;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编制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表彰奖励、岗位聘任、薪级工资变动和本年年终绩效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七、年度考核特殊情况的说明

根据学校2015年教职工考核通知要求,以下情况按此处理:

(一)来校工作未满六个月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我院此类人员仍需参加述职)。

(二)考核年度内不在岗或病事假累计达到六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三)经学校批准派出培训、挂职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由派出单位参照培训、挂职或借调相关单位提供的考核意见,并结合其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正处于停职检查期间的人员,待组织做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沟通、劝说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我院以院网通知参加时间为准,不参加者均视为拒绝参加考核人员)。

八、考核时间进度安排

1.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教学科研岗、科研岗教师要将自己新申请或发表但尚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登记的项目、论文、专著、教材、译著、获奖等完成登记工作,并同时于该时间前向院办公室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以便研究院和学校进行审核确认。研究院考核时将严格以此系统中学校通过的项目或成果为准。

2.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分别将个人《教职工考核登记表》、《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人员成果与自评表》、《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人员自评表》交到院办公室。

3. 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2:00—5:00,研究院在院会议室进行本年度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述职工作。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将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考核结果;必要时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

4.2015年12月25日,研究院分别向组织部和人事处报送我院考评结果。

5.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0日,学校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院并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

6.2015年1月14日前,人事处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向各单位、部门反馈,院教职工须按院网通知时间、地点在人事处反馈的本人《教职工考核登记表》个人意见栏签署意见,院汇总后报人事处。未签署意见者后果自负。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为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晋升薪级工资并发放年终绩效奖励。

7.根据学校通知,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院考核组、党支部、工会在考核期间将积极听取教职工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反映(联系电话:62288580;联系邮箱:guofangjingji@126.com)。对有关事实清楚、理由充足的,院将认真组织复议并按有关程序呈报学校有关部门,对不负责任、违反程序、影响团结、弄虚作假、师德败坏、违反纪律等情况院将组织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人员自评表

附件3: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人员自评表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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