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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09/06/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我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3、集中申报期限:2009年8月24日至25日,工作时间:9点至16点30分。由于申报期适逢暑假,请各位申报者遵守我校规定的申报时限。< <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送至huangling@cufe.edu.cn。

4、因本次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为限额申报,我处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4个项目上报教育部。

四、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崔鹏、黄玲,联系电话:62288342。

科研处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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